泰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包括工艺雕塑、艺术陶瓷、工艺玻璃、编织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民间乐器、盆景艺术、其他工艺美术等九大类。 申报“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所涉及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较长的历史传承;(2)技艺精湛,世代相传;(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浓郁的地方特色;(4)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部分以手工艺制作;(5)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申报“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者,应为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技艺制作的专(兼)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设计和制作15年以上,或具有工艺美术师以上职称。对确有突出成就的申报者,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条件可适当放宽;(2)能独立完成设计或制作关键工艺;(3)技艺精湛,掌握绝招,作品创新富有特色,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为本市同行所公认,并有较高声誉;(4)能从事专业研究和指导、传授技艺,对继承、发展、创新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做出较大成绩;(5)原则上由1名以上(含1名,下同)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或2名以上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特殊者也可由2名以上“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或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的人员推荐。 “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每2年评审认定一次。设立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确认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评审的组织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泰州市工艺美术协会承办。建立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专家评审组,为评审“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提供咨询、评审意见。专家评审组由院校专家,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以及省、市工艺美术界知名人士组成。 申报“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者需在申报期内提交以下材料:(1)《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2)从业经历、相关资质证书、国内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书面材料;(3)近四年来创作的代表本人最高技艺的实物作品三件(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认定:(1)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的;(2)严重违背艺德的;(3)在申报期内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实行终身制。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获取称号的,一经发现并证实,将取消其称号,并终身不得参加各级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