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江苏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8-07 02:29 点击:174
各会员单位、会员: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通知,第十四届江苏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将于2023年10月12日至15日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经我会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参加,现请各单位、各会员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作品参展,并按通知要求于2023年8月20日之前将作品申报我会。

作品申报日期:2023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0523-89996003;联系人:窦慧玲
邮箱:811039738@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天德湖公园内泰州工艺美术馆


附件:第十四届“艺博杯”工艺美术精品大奖赛申报表


传承·创新·发展
弘扬传统文化 享工艺成果

第十四届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

指导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
协办单位
无锡市工艺美术学会
常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苏州市工艺美术学会
南通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连云港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盐城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泰州市工艺美术协会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艺博杯
工艺美术精品大奖赛



参赛说明
1、设计、研发、生产各类旅游品、工艺品的单位及个人以及院校师生作品;
2、参赛作品须是参加第十四届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的实物展品;
3、每位参赛人员限报3件(套)作品,每展位限报6件(套)作品。
奖项设置
大奖赛设特等金奖、金奖、银奖、铜奖,届时将以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和第十四届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组委会的名义颁发“第十四届‘艺博杯’工艺美术精品大奖赛”奖牌及证书。
申报条件
1、作品设计新颖、创意独特、技艺精湛,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2、作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在设计、技艺等方面能创新突破;
3、作品为大众所喜闻乐见,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和收藏价值。
申报须知
1、参赛作品须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凡参加过评比、大赛并获得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赛人自行负责;
2、参赛作品的“设计人”只允许申报1人,“制作人”限3人以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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